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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查询、江苏省南通航运学校档案查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查询、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明书、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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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档案科联系电话:0513-85965660(崇德楼119室)

教务处教务科:0513-85965505(崇德楼113室)

学生工作处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科:0513-85965565(一站式服务中心105室)

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0513-85965669(崇德楼辅楼111室)

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0513-85960969(崇德楼辅楼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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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档案查询告知通知

2021届毕业生: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按照现行人事制度,无档案就没办法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因此,学生毕业离校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便于毕业生了解档案转递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档案的转递工作,使自己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将2021届毕业生档案派遣查询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毕业生档案的主要内容有:①学生基本情况材料,如学生登记表、学年鉴定材料等;②政审材料,如入党、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③学籍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等;④奖惩材料,如奖励证明、处分文件等;⑤毕业鉴定材料;⑥高中后升学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档案投递、查询

1、档案转递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高等院校毕业生档案由EMS或送江苏省招生就业中心(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zjzx.91job.org.cn/)集中投递方式转送到就业报到单位。

2、档案的转递范围。凡派遣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资格的,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转递范围的上级主管单位及就业单位的详细地址。

3、档案转递的时间及查询。学生毕业离校后,档案由学校学生处统一转递。学校送发档案的开始时间为当年7月中旬。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当及时到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档案是否已转达。如果在三个月内发现档案还没有到达,则应及时扫二维码,输入本人学号以及身份证后六位查询投递时间和地点,或与学院学生处联系(查询期为2021年10月底前)。联系电话:0513-85965565。

4、毕业生如需改派,须在领取到新的报到证后,由学生本人与原单位或生源所在地人事或教育部门联系商议,直接在当地转递,不再将档案退回学校。

三、毕业生留校档案的管理

1、毕业生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申请档案留校代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第三年的7月1日止)。

2、档案留校代管期内正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及时持就业协议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就业报到证,并持《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及时回校到学生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对档案留校代管期满仍未正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求在档案期满前主动与学校联系,落实档案去向。若档案代管期满,毕业生本人仍未与学校取得联系,学校有权按原就业方案将其档案转至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省、市、县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4、毕业生人事档案留校代管期间,不受理除就业、升学以外的任何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事宜(如出具定岗定职、职业资格报考、公务员报考、出国等证明)。如预计在此期间需办理相关手续的,请毕业生在毕业时及时将人事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或具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县以上人才流动机构,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毕业生档案作为机要文件保存,原则上不对外查阅、不外借。用人单位如需调阅毕业生档案,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并做好查阅登记工作。毕业生本人及家长不可查阅毕业生的档案。

6、档案留校代管期满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学生处负责统一办理转递手续。

7、所有档案的转进、转出必须登记造册。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7月12日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手续的办理

1.毕业生档案包括哪些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2)“学生成绩登记表”;(3)在校期间奖惩材料;(4)党、团组织材料(在校期间入党的同学党组织材料另行建档);(5)毕业生离校体检表;(6)“报到证”下半联(白色联)。

2.怎样转移档案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时即到所在院系登记办理档案转迁手续,注意写清楚档案寄发地址,院系老师将会在登记后的15天内将其档案寄(送)用人单位或相关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如15天后还未收到,请主动向所在院系查询。

3.党团组织关系的办理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将其组织关系及时转至有关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自己携带并妥善保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通信转递,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办理人事代理的,组织关系可一并托管;如暂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应最迟在当年9月前将组织关系转至原户籍所在地、父母所在地或现临时居住地的社区或乡镇地方党组织。学院组织部负责对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的答复,并具体办理有关转接事宜。

毕业生是团员的,应及时持《团员证》到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

4.申请档案、户籍关系暂留学院的手续办理

以下四种情况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档案、户籍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但须在当年6月20日前履行相关手续。

(1)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因某些原因尚未签订《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此类毕业生必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毕业生已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明)。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由所在院系登记后报就业指导中心。此类毕业生的档案、户籍等关系学院保留时间不超过半年。逾期学院将把其档案、户籍派遣回入学前户籍(原籍)所在地。本人必须在2016年1月5日前带毕业证书到所在院系领取《报到证》,到家庭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2)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此类毕业生必须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须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后生效。此类毕业生的档案、户籍等关系学院保留时间为半年。逾期,办理方式同上。

(3)要求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此类毕业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院系审核同意、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后生效。此类毕业生的档案、户籍等关系,学院保留时间至当年的12月30日。逾期,办理方式同上。

(4)毕业时因病不能正常就业的毕业生

此类毕业生必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由所在院系审核登记后报就业指导中心备案。此类毕业生的档案、户籍等关系,学院保留时间不超过两年。两年内毕业生康复并落实了就业单位,仍可回校办理《报到证》等手续。逾期,学院则将其派遣回入学前户籍(原籍)所在地。毕业生必须在两年内前持毕业证书到所在院系领取《报到证》,并及时到家庭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手续办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选后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及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领取《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再凭就业协议书、接收联系函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一、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推荐表原件; 
2.双选就业协议书原件(省内院校毕业生另带《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 
3.第一次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单位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时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其程序如下:

1.毕业生个人网上申报:登录南通人才网-点击“毕业生”-点击“毕业生服务”-点击“录入求职简历”;

2.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登录南通人才网-点击“毕业生”-点击“单位服务”-点击“申报需求”。

报到落户手续办理

1.已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手续的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办理 
应届毕业生报到工作从当年7月15日开始。 
1) 报到所需材料:毕业生应等待其档案到达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后(可登录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点击\”档案服务\”查询),持下列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①报到证原件; 
②户口迁移证; 
③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第二联); 
④办理挂靠集体户口,须携带“单位代理书”、劳动合同书原件、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录用登记表; 
2)办理程序:

①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②办理户口迁移证盖章落户手续;

③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④去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2.南通市区生源的自学考试及非在职成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1)所需材料: 
①个人档案(一般由学校送达); 
②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录用登记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办理程序:

 ①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②办理用工备案手续(事业单位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③办理户口迁移证盖章落户手续;

④去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3.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南通市区籍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 
1)所需材料:待其档案到达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凭以下材料办理: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报到证原件(或 就业推荐表原件); 
③户口迁移证原件; 
④家庭户口簿。

2)办理程序:

①录入个人信息,办理《就业登记证》;

②户口迁移证盖章落户。

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办理

1.办理对象:非南通籍应届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携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准入南通就业接收联系函,再凭接收联系函到学校办派遣手续。

3.携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均原件)和1寸免冠照片1张,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4.办理程序:

①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

②录入个人信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③户口迁移证盖章落户。

改派手续办理

1.市内单位之间改派手续办理

携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或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改派手续,然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市外向市内改派手续办理 

携原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或同意改派的证明和与市内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先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改派手续,然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市内向市外改派手续办理 

携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或报到证、 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外地同意接收就业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等,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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